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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第四届教育教学信息化大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5-15      浏览次数:384

各有关单位:

现将《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第四届教育教学信息化大赛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第四届教育教学信息化大赛实施方案

为提高教师信息化应用水平和能力,以全国信息技术应用培训(ITAT)教育工程为契机,结合第十七届全国教育教学信息化大奖赛要求,学院决定将原多媒体软件大赛调整为教育教学信息化大赛,同时保持原赛事的届次连续性,先制定第四届教育教学信息化大赛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一)学院成立第四届教育教学信息化大赛组委会,负责本届大赛工作的组织领导。                 

组委会主任:王彦杰

成  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马振江  丰慧根  王秀琴  王洪兴  朱  坤

闫福林  杨保胜  杨晓林  贺志安  贾  臻    

樊永兵  薛松梅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育技术中心。

办公室主任:赵俊强

   (二)组委会负责制定大赛规则、评审标准。

   (三)组委会办公室负责聘请专家和学生代表组成评委会负责大赛评比工作。

二、参赛对象

(一)承担我院教学任务的全体教师(包括承担全过程教学任务的教学医院教师)。

(二)全体在校大学生。

三、参赛作品

(一)课件类:PPT课件、Authorware课件、Flash课件。

(二)课程类:网络课程、微课程。

(三)计算机应用设计类:Autodesk虚拟展示设计、Photoshop平面设计、Flash动画设计。

四、大赛形式及赛程安排

(一)大赛形式

比赛分组:本次大赛分“教师组”和“学生组”两个组别分别进行。

比赛形式:大赛分为初赛、决赛两个阶段。

(二)赛程安排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4月18日-5月11日)

各院(系、部)要采取多种形式进行赛前宣传,营造积极参赛氛围;所有专职任课教师必须参加比赛,鼓励大学生积极参赛。  

第二阶段:赛前培训(3月28日-5月15日)

参赛教师、学生可在网上免费学习所报比赛科目的网络课程     http://192.168.50.8/ITATResourse/index.htm#course;以院(系、部)为单位集中面授培训。

第三阶段:初赛、决赛

初赛(5月12日—5月25日):参赛教师将作品报送至所在院(系、部),各院(系、部)组织初赛评委会,按照统一标准进行评比。要求所有专职任课教师必须参加比赛,前三分之一进入决赛。初赛截止时间5月25日。

决赛(6月上旬):学院组成决赛评委会对初赛入围作品集中现场评审。评审采取参赛者现场讲授,评委集中打分形式进行。讲授时间为每人3-5分钟。获奖作品名单将于6月20日前公布。

五、评选规则

评分标准:分作品内容和现场展示两部分,其中作品内容占80%,现场展示占20%。初赛、决赛均需按照大赛评分标准(附件2)执行。

六、决赛作品上报

各院(系、部)填写大赛作品登记表及初赛排名表(附件3、4)于5月28日前统一以电子格式发送至sqjyjs@xxmu.edu.cn,同时将纸质版签字盖章,报送教育技术中心。逾期不再接收。

5月28-6月2日在学院网站上公示决赛入围作品名单。届时请参赛作者认真核对相关信息并做好比赛准备,如有问题及时与教育技术中心联系。

详情请登陆http://metc.sqmc.edu.cn/

联系人:程  巍  高  静

电  话:3831783  

邮  箱:sqjyjs@xxmu.edu.cn

七、奖励

(一)大赛设课件类、课程类、计算机应用设计类,每组每类一等奖2个,二等奖3个,三等奖6个。

(二)教师组设优秀奖20个、优秀组织奖2个;学生组设优秀指导老师奖2个。

(三)对获奖作品颁发荣誉证书及奖金,其中教师组一等奖1000元;二等奖800元;三等奖400元;学生组一等奖300元;二等奖200元;三等奖100元;优秀指导老师奖300元。

(四)大学生获奖作品直接选送参加“第八届全国信息技术应用水平大赛”。教师优秀作品选送参加河南省及全国“第十七届教育教学信息化大奖赛”和“全国第十三届多媒体课件大赛”,学院提供参赛及评审费用。对于在全国、全省获得大奖的作品,学院将依据《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科研专项奖励办法》(院教〔2010〕29号)实施奖励。

八、注意事项

(一)参赛作品统一署名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

(二)获奖作品著作权、版权归我院所有。凡参加过其他比赛评比的作品将不再被列为我院奖励对象。

(三)课件类每件参赛作品作者最多不超过3人;计算机应用设计类每件参赛作品作者最多不超过3人;课程类参赛作品主要作者最多不超过5人。

(四)课件教学内容80%以上为作者原创,资料的引用应注明出处。参赛作品如引起知识产权异议和纠纷,其责任由参赛作品作者承担。

(五)作品要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内容积极向上,创意新颖,艺术感染力强。

(六)严禁剽窃他人作品,严禁非首次参赛作品参赛,严禁任何非本课程、本专业人员或其他未参与作品创作人员搭车。一经发现,取消该作品参评或获奖资格,依据学院学术不端行为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七)作品按最高获奖层次奖励,不重复奖励,奖金、奖品及证书由作品第一作者领取,不受理代领。

 

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第四届教育教学信息化大赛实施方案 .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