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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多媒体教室设备使用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14-09-18      浏览次数:56

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多媒体教室设备使用管理规定

    为了维护多媒体教学设备安全稳定的运行,提高多媒体教学设备的使用率,保障多媒体教学的健康发展,特制定以下规定:

    一、严禁播放与国家及学校政策相抵触的音像制品,严禁播放不健康及与主流文化相对立的资料。

    二、任何人未经管理人员许可,不得操作教师用机及多媒体教学设备,不得在设备上玩游戏,播放与教育教学内容无关的视频和文件。

    三、未经培训的人员不得开启使用相关设备,专业人员使用设备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认真操作,保护设备。各相关设备的启动,不易操作过于频繁,关闭后间隔超过三分钟,才能切断总电源。

    四、多媒体教室内所有设备,一律不得出借,未经允许,不得随意挪动、插拔教学设备及其连接线。

    五、多媒体教室计算机软件由教育技术中心统一安装,任何人不得私自安装任何软件,因私自安装软件或浏览非法网站导致系统损坏的,责任由使用人承担。

    六、因违反操作规程,造成设备损坏,使用人员要赔偿全部维修费用,并全院通报批评。

    七、每次上课前,电教生应提前15分钟领取多媒体设备,进入教室后,检查使用的设备完好情况,为上课做好一切准备。课程结束后,电教生将所用设备关好,锁上柜门。

    八、教学计划安排之外启用设备,使用人申请批准后到多媒体中心登记备案,记录使用日期,教室,内容,使用人,电教生姓名及使用信息反馈,中心负责安排。

    以上规程敬请各位教师遵照执行,因违反规章造成教学事故者,后果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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