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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多媒体管理人员职责及服务规范
发布时间2014-09-18      浏览次数:300

 

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多媒体管理人员职责及服务规范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电化教学工作的方针、政策和任务,爱岗敬业,勇于奉献,锐意进取,主动热情,不断改善服务形象,提高服务质量。

  2、多媒体管理人员必须牢固树立为教学服务、为教师、为学生服务的观念,管理人员必须提前到岗、延后离岗,并保证多媒体教学设备的正常运行。

   3、不断学习和更新多媒体软硬件知识,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和管理能力,随时了解常用多媒体硬件和多媒体辅助应用软件的发展动态,及时向学院领导提出更新、增添多媒体设备、辅助应用软件等有关建议。

  4、贯彻实施有关多媒体管理规章制度,加强多媒体教室设备管理和维护,提高多媒体的使用效果。

5、管理员随时查看《多媒体教室使用登记表》、《多媒体教室领取物品记录单》、《多媒体教室设备排查登记单》,掌握设备的使用率及工作状态,并定期对多媒体设备进行检修维护。

6、管理人员有监督多媒体设备使用情况的权利,发现有滥用多媒体设备以及播放与国家、学校政策相抵触的音像制品应及时制止,并向主管领导汇报。

7、管理人员负责对学院电教生进行制度培训和技术培训,指导电教生的日常工作,并有权对电教生的工作状态进行奖罚考核。

  8、及时向主管部门领导或学院领导报告意外事故和突发事故。管理员要自觉爱护设备,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不得拖延,自己处理不了的向领导汇报。

   9、做好多媒体设备安全防范和财产保护工作。掌握用电、防火、防盗等设备、器材的使用方法,经常检查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妥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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