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进一步提高学校教育信息化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经研究,决定组建我校教育信息化专家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职责
教育信息化专家库专家的主要职责为:
1.参与学校组织的资源建设、教师培训、活动评审、项目论证、督导调研、技术支持、应用指导等工作。
2.对我校教育信息化发展战略、政策和规划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推荐范围
全校各单位从事教育信息化教学、教研、培训、管理、设计、建设与应用等工作的教学人员、研究人员、管理人员等。
三、推荐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公正廉洁,认真负责,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熟悉教育信息化领域的国家政策、标准规范及国内外发展动态,在教育信息化领域具备较高的学术水平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本领域有较为突出的成就,在全国和河南省教育信息化相关赛事中获得过一等奖的第一作者。
3.坚持自愿原则,且能够保证承担相关工作的时间和精力,所在单位能够为其提供有关支持和条件保障。
四、推荐方式及程序
1.人选推荐:学校教育信息化专家库人选的产生,采取个人申报、单位推荐和组织遴选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符合遴选条件的人员须填写《教育信息化专家库人选推荐表》(附件1),经单位审核并签署意见后汇总统一报送。
2.资格审定:教育技术中心负责对推荐的专家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条件的拟入库专家名单在教育技术中心网站上向全校公示3个工作日。
3.专家聘任:资格审查通过并公示后,公布教育信息化专家库专家名单,并颁发专家聘书。
五、专家库管理
1.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机制,以2年为周期进行调整和补充。
2.入库专家在履职活动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取消专家资格:有违法、违规行为的;不认真履行专家职责,无故不参加有关活动的;工作出现重大失误的,或徇私舞弊等造成恶劣影响的。
3.正式聘用专家工作报酬按照《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讲座费、评审费、辅导费等费用发放管理办法》(院发〔2016〕89号)发放。
六、有关要求
1.推荐名额:每单位推荐专家人数不超过2人。
2.统筹考虑所推荐专家在信息技术等领域的比例分布,注意覆盖不同学段的主要学科,重点推荐各学科带头人和技术骨干。
3.各单位于2020年5月15日前将《推荐表》、《汇总表》纸质版一式2份报送至教育技术中心,同时报送电子版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