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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举办河南省第二十六届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活动的通知》(教办电教〔2022〕122 号)和《关于组织参加河南省第二十六届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活动的通知》要求,并结合作品提交及作品质量情况,现就相关工作和要求作如下补充通知。 第十三届教育教学信息化大赛暨全校教师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活动决赛(下文简称校赛)盲审评委的反馈,部分微课作品未达到参加河南省第二十六届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活动(下文简称省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活动)的制作要求,为激发教师精益求精的教学作风,同时保证满额申报作品,现就省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活动中的微课项目作如下补充说明: 一、校级决赛微课作品 1.校赛决赛微课作者对其微课作品进行优化整改。 2.要求:按省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活动的要求,视频左上角需全程出现教师本人讲课的同步画面。 二、再次补录 要求:本着自愿原则,除进入校级决赛的其他教师可以提交,名额为5件。提交的作品不得与往届省赛获奖作品重复,并符合河南省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活动的相关要求。各院系需对补录微课作品进行审核。 请各院系于2022年6月30日前将补录的微课作品、项目作品登记表(附件一)电子版、汇总表(附件二)电子版及已签字盖章的纸质版照片,提交至邮箱。 7月2 -3日,组织评委对优化后的微课作品进行审核,包括校级决赛作品及补录作品,择优遴选20件作品推送至省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活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送校赛决赛微课作品。 注:本通知内容仅针对河南省第二十六届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活动,第十三届教育教学信息化大赛暨全校教师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活动不受本通知影响。
联系人:高 静 罗 凯 电 话:0373-7375700 邮 箱:jyjszx@sqmc.edu.cn
教育技术中心 2022年6月17日 |